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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上海普陀区恒企会计培训 时间:2022/4/27 13:48:23
小规模纳税人一直都是目前重视并且不断扶持的对象,也在不断出台一些的新的政策来帮助小规模纳税人发展。因此,作为财务人员也要不断了解相关的信息,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,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开具1%的发票了的新政策!
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开具1%的发票了?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)规定,1%的征收率执行到2022年3月31日。也就是说,4月1日起: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,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应开具征收率为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,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2年3月31日前,已按3%或者1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,发生销售折让、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,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;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,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,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。
4月1日至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
注意!
此项政策适用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的是增值税。也并不是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免,而是只有适用3%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才在范围内。
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开具1%的发票了,4月1日起实施,大家可以参考如上信息,如果大家还想要学习更多有用的会计知识,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到来学习,相信可以带给大家实实在在的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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